◎記者黃其豪/淡水報導〕 (2008-02-15)(自由時報)

淡水漁人碼頭重新開放數年來,機車免費停車的規定,自二月一日起改為計次收費,每次十元。縣政府表示,收費是為了防堵飆車族、對大型演唱會湧入的機車潮有效管理;但新規定遭漁民質疑,縣政府巧立名目,擺明是要賺錢,還「牽拖」治安問題。
最近到漁人碼頭的機車騎士發現,入口處的開放式機車通道,變為柵欄式機車專用道,停車管理單位也從淡水區漁會,換成去年得標的台灣聯通公司

奇怪的是,有的騎士依規定投幣進場,但部分騎士未出示證明文件,只要自稱是鎮民或點點頭,保全員就放行,收費標準似乎因人而異。

農業局官員說,採取收費管理是因漁人碼頭內常有飆車族競速,區域內屬於港埠,通道不算「道路」,所以警方僅負責碼頭以外的巡邏、臨檢,區內由保全員負責秩序維護,出、入口加裝柵欄可防範飆車族衝進衝出;另外,去年舉辦廿三場園遊會、十三場演唱會,湧入的機車車潮比機車格位多出好幾倍,到處亂停

在漁人碼頭作業的漁民、洽公、淡水鎮民、持有證明文件的身心障礙人士及其他向農業局申請同意進入者,上述騎士出示證明文件可免費進入,剛開辦為了宣導,採從寬認定。

官方說法遭到漁民駁斥,部分漁民說,兩項理由都很牽強,且收費名目為「環境美化及清潔維護費」,而非停車費,箇中原委啟人疑竇,況且漁人碼頭開放多年,為何在改變停管單位後縣政府突然同意廠商收費,其中是否違反招標規定?是否會在既有格位以外超收?及這筆契約以外的收入究竟歸縣府還是廠商獲利,都備受爭議。


■後記(080226):
之前已有漁人碼頭遊客數下降的新聞,我認為機車入場收費是雪上加霜的措施。漁人碼頭區的商店,那些餐廳、咖啡館、食攤,生命週期都極短,或者呈現歇業的狀態,滿室堆積的桌椅、蒙塵的生財設備,景況淒冷蕭條。而看起來,主管機關就是放任它自生自滅而已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uhor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