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傍晚,我在門口橋下的小溪(或排水溝)裡看到一隻黃毛的小鴨子。這條小溪的上游有住家、果園、養豬場,加上最近的午後雷陣雨,常常會溪水暴漲,我想:「我還是把小鴨子救上來吧。」我捲起褲管,涉水去抓黃毛小鴨,牠在溪水中順流逆流地逃著,還發出稚嫩的叫聲。我說:「喂,我可是來救你的耶。」

好不容易逮住了黃毛小鴨,小心翼翼地握在雙手中,我把牠放進池塘裡,牠很快地適應這個平緩的綠色水塘,不斷地啄食水面上的東西。

回家吃完飯,看電視時,買飼料去餵小鴨的爸爸說:「沒看到鴨子。」

我說:「該不會被咪咪咬死了吧?」(半開玩笑地,心中卻有隱隱的不安,咪咪平常就會對著兩隻番鴨吼叫。)

父親說:「不會啦,牠只是小狗。」

我回到農莊,呼喚咪咪的名字,牠跑過來迎接我,我眼尖地發現門口有一團灰白色的東西。

是黃毛小鴨的屍體。

咪咪看我不和牠玩,就跑回去啣住小鴨的屍體,跑到房子正門口旁的草地。

我喝住咪咪,用掃把、畚箕把小鴨的屍體搶過來。牠的胸腹間有一道傷口,紅色的血跡。原本在我手中掙扎的黃毛小鴨,在溪流中游玩的小鴨,現在變成一團帶著血跡的屍體。

咪咪並沒有「吃」牠,牠只是把牠當作玩具,咬死了牠。

我很生氣。我想到「愛之適足以害之」這句話,同時印証在鴨子和我身上。

處理好黃毛小鴨的屍體,我打電話給母親:「咪咪把小鴨子咬死了。我要把咪咪綁起來。」

母親說:「白天綁起來,晚上不要綁啦。」

我用牽繩帶著咪咪繞著園區的道路走,走上五、六圈,我刻意把繩子縮短,讓牠走在我的左側,每當牠分心,我就拉住繩子,說「不行」。一開始咪咪心不甘情不願地嚙咬著牽繩,後來牠終於服從了。

我一邊走,一邊思考小鴨子的悲劇。

咪咪身為一隻小狗,狩獵的本能讓牠咬死一隻小動物,拿來當訓練自己攻擊能力的玩具——牠有錯嗎?一隻狗可能犯「殘忍」的錯誤嗎?

身為一個人,沒能掌握大局,把一隻黃毛小鴨送進危險的環境,才是犯了錯罷。其實,看到小鴨屍體的一剎那,心中閃過的念頭是:「我又做錯了。」

——殘忍的是人類。殘忍的本質大概是無知吧。

我想起面對人面蜘蛛時,我輕易地將一隻蟲子擲入網中,讓屍羅大快朵頤——蟲子不是可愛的黃毛小鴨,甚至看起來像蟑螂,只是死亡在牠們眼前卻是如此相似——那靈巧、無毛的,人類的掌心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uhor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