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部落收費 智慧解套
◎記者羅緗綸(聯合報.2009.07.06 04:13 am)

新竹縣司馬庫斯部落本月1日起對上山的汽機車收取清潔費,法令有爭議,各界也議論紛紛, 如何善了,待多方溝通。

部落衝撞體制已非第一次,追本溯源是對土地歸屬和使用主權認知有不同的看法,目前法令規範山地保留地屬國有,包括私人土地、國有林地,但部落居民認為是祖先傳下的土地,因此先前國家公園範圍劃定、傳統狩獵的限制和拾取颱風後漂流木、枯倒木的利用,屢屢發生衝突。

新竹縣政府依法行政,強調清潔費屬於規費,須經代表會通過並報縣和中央核定才有依據,如今部落擅自收費,一旦其他地方比照,怎麼辦

更令人關注的,未來一旦遇上不甘心付費的消費者,硬要打「一元官司」,部落光跑法院,難免落得自傷傷人。

不過設身處地看待,部落在遊客消費後的清潔費用和人力確是一大負擔,有意借此凸顯自治權同時收費自救,動機可以理解,如何取平衡,考驗官方的智慧和部落的毅力。



■有法源再收費 司馬庫斯、竹縣府獲共識
◎陳權欣/竹縣報導(中國時報.2009.07.07)

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以部落會議名義,從七月一日起對進入部落遊客收費,新竹縣府民政處六日派員深入部落與族人溝通,希望由縣府輔導依法提出申請,在取得法源後再實施,避免國人對司馬庫斯產生負面印象,雙方已獲共識。

司馬庫斯長老拉互依昨天表示,收費制度推動至今都沒有遊客抱怨或反彈,他強調,在尖石鄉,許多業者都是如此做,諸如:數碼天空、六號花園、薰衣草都是先收費,而且可從消費中抵回,這種做法卻被報導成違法收費,讓他們覺得委屈

拉互依說,司馬庫斯擁有的土地都是原住民保留地,不是公有土地,幾百年來,他們都居住於這片土地上。

他強調,縣府認為部落收費沒有法源依據,還說要協助部落把收費制度合法化,昨天經過雙方溝通後,部落尊重縣政府的意見,等待縣府的協助,他們會依法提出申請。

最近司馬庫斯部落會議決議,從七月一日開始,對進入司馬庫斯的旅客加收清潔費,部落收費定為腳踏車十元、機車卅元、小客車一百元、大客車二百元,但清潔費可以折抵住宿費。



■司馬庫斯收柵欄 仍續收費
◎記者李奕昕、王慧瑛/連線報導(聯合報.2009.07.08 03:17 am)

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收清潔費爭議,在縣府、檢警等單位介入協商下,昨晚10時45分達成共識「即日起收起管理站的柵欄,但仍持續收清潔費,收費標準與原來相同 ,未來三個月會配合縣府輔導完成合法程序,如果縣府未在期限內完成,再放下柵欄繼續收費」。

部落發展協會理事長法杜‧倚岕,昨天到尖石鄉公所和尖石鄉長曾効忠等人討論,曾効忠建議先撤掉管理站暫停收費,再來研議相關規約,縣政府民政處長林明德說,行政單位和部落都有釋出善意,希望凝聚共識;部落祕書拉互依解釋,收費是為了環境的永續發展,「難道要看到部落有一天成為垃圾山嗎?」

新竹地檢署發言人、主任檢察官羅雪梅表示,檢方已主動清查,將調閱部落的地籍資料,釐清土地使用權,若無法源依據卻劃地收費可能涉嫌竊佔國土、強制罪嫌,但在主觀上有無占為己有的犯意,將傳喚相關人證瞭解

據了解,若法院裁定收費屬不合法,這一筆清潔費雖不多,但繳費民眾還是可透過民事官司求償。

新竹縣警察局長吳思陸、橫山分局長陳錦明、橫山偵查隊長陳穎俊等人昨天也到司馬庫斯,但未進入部落,警方強調,是用「關懷」立場去了解問題。

司馬庫斯本月1日起,對進入部落的遊客車輛收取清潔費,引起適法性爭議,縣府民政處、尖石鄉公所前天上山協調,部落傾向繼續收費,但希望縣府協助完成合法程序。

部落長老優繞說,收清潔費計畫醞釀許久,部落致力於發展觀光,自行闢建步道、廁所、涼亭、停車場等,各項設施完備,時機成熟了,有必要性,合情合理。

部落祕書拉互依‧倚岕說,管理站收費所得用來維修巨木步道、部落廁所清潔、道路修復基金等,符合使用者付費概念。

拉互依說,日前有遊客拒絕付清潔費,待遊客出部落後才決定付清潔費,「因為看到他們的用心」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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