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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時代一共參加過兩個社團,校刊社和合唱團(後者還是比較像校隊)。

從鄉下坐一個小時公車到城市,再走上一段路才到學校。遠遠地在燦爛的晨光中,就可以看到教官站在學校大門口,不懷好意地歡迎著我們。直到第二次唸高二下學期,轉進全年級(我認為)最「臥虎藏龍」的一班,我才覺得,其實教官還蠻好欺負的,因為我班同學「大條的」非常多,總會在朝會後被教官留下,而我們也總是依然故我。參加社團的好處是,中午可以不必待在班級教室,可以略帶驕傲地說:「去社團。」

高一時,撇開擁有光榮傳統、必須苦練的管樂社(曾和國中同學一起去聽社團說明會,沒有音感的我被嚇跑了),我選擇了校刊社。想像中,社團就是很多擁有共同興趣的同學聚在一起,沒想到,校刊社的人還真少——全一年級,只有兩隻小貓參加。高二學長比較多,大約有五人,高三……好像有兩、三人。

校刊社的社辦,呼應社團人數,也小得可憐,只有兩、三坪大。緊鄰門口是一張長桌,兩面牆壁上是白板、黑板,再過去到底就是塞滿過期校刊的書架。而後,在校刊社「混」了一個學期,我還是迷迷糊糊地,不知道午休時那聲響亮的「去社團」是在幹嘛……

有一天,我們又擠在那個狹小的社辦,那天應該是陰天,時間應該是放學後,總覺得天花板上的日光燈特別黯淡。斯文、唇上帶著薄髭的社長語重心長、意有所指地說了一番話,老實說,我完全不知道他在說誰,或什麼事。(也許是在說我?彼時我之粗線條,實在不能描出真相)總之,最後社長拋出一句,如果你想要離開校刊社,現在就可以走……

我就走了。糊里糊塗地走了,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走。大概是,沒有留下的理由罷。事過境遷,我總覺得高中時代的第一次退社,真是走得不明不白。

後來空了一陣,上了高二,音樂課換了新老師,我以一曲《平安夜》被選入合唱團。

「呆」在合唱團,苦練良久,在一個春雨綿綿的日子,北上板橋某音樂名校,參加完校際合唱比賽後,我又退出合唱團了。那是一次大退潮,似乎是一些元老級團員不滿合唱團由社團走向校隊,被音樂老師一手掌控。我本來就是糊里糊塗參加合唱團的,趁著此刻有人作伴,就一起走出練唱室。

學期末的成績下來,我的數學和化學被當,我故意不參加補考,自動留級了。第二次高二,一開始不死心,再唸了一學期理組,後來真地唸不下去,才改唸文組。

文組的我班十分有趣,文組的第一名和最後一名都在班上,有的同學看起來一副痞樣,也有許多和我一樣的留級生,外表很蒼老……。我還記得,當日見識過新班級的同學和老師後,放學回家,我在日記裡紅筆一揮:「 X ﹗我一要上台大。」

結果,時間証明一切,千萬不能以貌取人,當初我以為是流氓、太保、痞子的同學,一上高三,大考臨頭時,全都乖乖變成挑燈夜戰的好學生。反倒是我,愈逼近聯考,愈常跑二輪戲院,直到有一天和同班同學在戲院的後排巧遇,才下定決心聯考前再也不看電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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