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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江慧真/台北報導(中國時報 2008.12.10)
立法院教育內政與教育委員會昨天分別通過對公視、原民、客家、宏觀等電視台九十八年度預算編列,但卻作出附帶決議,要求未來凡新聞、一般節目、節目企畫、節目製作播映等費用明細,都須經主管單位核可同意始能動支。立法院的決議引爆公視、學者和媒體改革團體嚴正抗議,公視並控訴「絕不接受破壞媒體獨立的不當干預!」
公視九十七年度預算總計九億元,去年十二月遭立院凍結約四點五億元,馬政府上台後,公視奔走國民黨立院黨團解凍,卻始終求助無門。協商過程中,國民黨團砲轟公視「逃避監督」,公視質疑國民黨介入「政治操作」。
十一月十九日,公視董事長鄭同僚、執行副總經理鐘裕淵拜會國民黨大黨鞭林益世時,請託預算解凍,雙方不歡而散;且一度傳出主管機關、新聞局長史亞平本來要介入斡旋,卻對公視總經理馮賢賢發言指控政府威脅收回(take over)公視、更換董事及經營團隊等,嚴重不滿。但史亞平昨晚對上述傳聞嚴正澄清,駁斥絕非事實。
國民黨立委林益世等人昨天提案,現行《公視法》規定,董事由十一到十五人組成,「無法完全反映社會多元的聲音,因此修正改為「由董事十七人至廿一人組成。」
該修正草案也作出附帶決議,依照《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》第十四條,九十八年度起交由公視、原民、客家、宏觀等電視台辦理的頻道製播業務經費,「必須附具事業計畫和收支預算,包括新聞節目製作購買、一般節目製作購買、節目企劃購買、節目製作播映作業等費用細目,報請核可同意始能動支。」
據悉,十一月十九日,鄭同僚偕公視代表上門希望林益世解凍預算,林益世卻說,預算要解凍一定要有附帶條件,以後每筆錢都要經過新聞局核准,所有節目都要送審,不適合的就刪除。
公視憂心違反公視法的獨立精神,林益世卻回說,「必要時我們可以修法!」甚至還不客氣的說,「因為你們是綠的,你不用多做說明,那是我的感覺!」林益世還口出,「我來做董事長都比鄭同僚做得好!」
公共電視對此提出聲明表示,立法院所作出之主決議事項,已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。
此舉更已嚴重侵害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,違反公共電視之創立價值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,更是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之倒車。
>>延伸閱讀
1.民間搶救公視基地
立法院教育內政與教育委員會昨天分別通過對公視、原民、客家、宏觀等電視台九十八年度預算編列,但卻作出附帶決議,要求未來凡新聞、一般節目、節目企畫、節目製作播映等費用明細,都須經主管單位核可同意始能動支。立法院的決議引爆公視、學者和媒體改革團體嚴正抗議,公視並控訴「絕不接受破壞媒體獨立的不當干預!」
公視九十七年度預算總計九億元,去年十二月遭立院凍結約四點五億元,馬政府上台後,公視奔走國民黨立院黨團解凍,卻始終求助無門。協商過程中,國民黨團砲轟公視「逃避監督」,公視質疑國民黨介入「政治操作」。
十一月十九日,公視董事長鄭同僚、執行副總經理鐘裕淵拜會國民黨大黨鞭林益世時,請託預算解凍,雙方不歡而散;且一度傳出主管機關、新聞局長史亞平本來要介入斡旋,卻對公視總經理馮賢賢發言指控政府威脅收回(take over)公視、更換董事及經營團隊等,嚴重不滿。但史亞平昨晚對上述傳聞嚴正澄清,駁斥絕非事實。
國民黨立委林益世等人昨天提案,現行《公視法》規定,董事由十一到十五人組成,「無法完全反映社會多元的聲音,因此修正改為「由董事十七人至廿一人組成。」
該修正草案也作出附帶決議,依照《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》第十四條,九十八年度起交由公視、原民、客家、宏觀等電視台辦理的頻道製播業務經費,「必須附具事業計畫和收支預算,包括新聞節目製作購買、一般節目製作購買、節目企劃購買、節目製作播映作業等費用細目,報請核可同意始能動支。」
據悉,十一月十九日,鄭同僚偕公視代表上門希望林益世解凍預算,林益世卻說,預算要解凍一定要有附帶條件,以後每筆錢都要經過新聞局核准,所有節目都要送審,不適合的就刪除。
公視憂心違反公視法的獨立精神,林益世卻回說,「必要時我們可以修法!」甚至還不客氣的說,「因為你們是綠的,你不用多做說明,那是我的感覺!」林益世還口出,「我來做董事長都比鄭同僚做得好!」
公共電視對此提出聲明表示,立法院所作出之主決議事項,已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。
此舉更已嚴重侵害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,違反公共電視之創立價值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,更是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之倒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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