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/記者李玉玲/台北報導】 2007.05.05 02:31 am

行政院研議藝文消費未來可列個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項目,表演藝術界獲悉後反應不一,有人認為可以刺激消費,把藝術市場餅作大;但有人質疑,政府對藝文環境不做根本改善,抵稅只是九牛一毛。
屏風表演班藝術總監李國修認為,抵稅對表演藝術幫助不大,他更期待政府有全面的文化振興政策,與其消費抵稅,不如給企業租稅優惠獎勵,鼓勵企業認養表演團體、投資興建表演廳,對改善國內藝文環境幫助更大。

文建會第一處處長黃才郎強調,藝文消費抵稅,對表演藝術發展成為文創產業絕對有正面助益,民眾消費意願增加,表演場次規模跟著擴大,票價可以降低,將成為善的循環。

紙風車劇團團長任建誠也期待抵稅措施早日施行,任建誠指出,以一家四口看兒童劇、一張票平均六百元計算,一萬二千元列舉扣除額,一年可以看五檔表演,對表演藝術界確是很大鼓舞。

根據政府推估,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產值大約五千億元,但表演藝術市場究竟有多大產值,至今沒有具體文化統計資料。文建會今年才委託表演藝術聯盟進行調查發現,在各縣市文化局登記立案的一千多個表演團體,多數都沒有運作,經常演出又有票房收入只剩二百六十六團,初估產值僅有三點八億元。

表盟指出,這是從團隊進行的統計,不包括外國節目、經紀公司主辦節目、演唱會等,如果從國內兩大售票系統兩廳院及年代的交易量推估,應該有廿、卅億元上下。

表演藝術界認為,政府一直高喊文化創意產業,但從資料看來,表演藝術絕大部分還是靠政府買票做為補助才能生存。


【2007/05/05 聯合報】 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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